火攻心撒手人寰,她一个人在南国颠沛流离,几乎没有吃过一顿饱饭。
于是,给东街酒楼的李掌柜搬木炭,在城南的说书馆做烧火丫头,在浣溪街张大姐家的染坊里挑水,却得不到几块铜板、几个馒头,换不回一件暖和衣裳。
“最难的一次,大概是被勾栏的老板盯上那回。我在晓梦楼后面的码头边洗了个脸,就被那里的老板看上了,她说我模样生得很好,养两年就能做晓梦楼里的花魁。那段时间老板日日好茶好菜招待我,连体力活都不让我做,生怕我身上再添别的伤疤。”
“你……你可顺从她的想法了么?”
“说不心动是不可能的,仓廪实而知礼节,衣食足而知荣辱,你可能不能明白长时间吃不饱、穿不暖的人看到锦衣玉食置于眼前是个什么滋味。我几乎就要答应了。可好在是我家中未生变故的时候,家父对我的品行多有栽培,时穷节乃见,一一垂丹青,太史简,董狐笔,张良椎,苏武节,这一套我还是知道的。于是胡吃海喝了几日后,找了一个大雨瓢泼的夜晚,避开老板,从楼上跳下来就跑了,扭到了脚都不敢停下。”
“所以……”
“所以我说过的,自己年少过得并非你想象中那么轻松自在,并非在骗你。师叔找到我的时候,我已在这种环境里苟活了六年,身上哪里还有一块好的皮肉。他见我可怜,花了大价钱买到这只小蓝,一年后才为我把身上的伤口都给胶封住。你现在看到的细皮嫩肉之下,是伤疤丛生的景象。”
可秦不羡不知道,当初的本王,看到小小年纪的姑娘身上伤痕遍布其实什么也做不了,我只能买来一只小蓝,把那些伤痕遮住,换回一些心安。其实那些伤疤从未有一日消失,依旧在她身上。我这样做,与掩耳盗铃并无别的区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