滞,老翁看着他那有些恍惚的眼神,更加笃信这白少阳是真的疯了。白少阳上前一步,老翁就后退一步,生怕白少阳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。
前世的白少阳虽然说不上是跑步健将,但跑过一个耄耋老者还是很有信心的。
“快些抓住他!别到时候咬着孩子!”
随着老者的话音落下,两个肩膀上扛着锄头的青年纷纷放下锄头,转过头来望着这边。
此时比较,孤独和无助之感突然涌上心头,白少阳的鼻头一酸,眼泪啪嗒啪嗒的流了下来。可老者和围观者们可不管这么多,纷纷叫囔着要生擒这白家娃子。
白少阳的眼神,老者见过,这是典型的“癫狂臆想症”加“失心疯”并发症。在村子里也曾发生过这样的一起例子,就在一个礼拜之前,也是一个年轻的后生,读书读傻了,一夜之间就像换了一个人一般,见谁就说自己中举人了,一边说还一边流哈喇子,结果笑着跳着的不知所踪了,孩子们都给吓得到处乱跑。
被别人抓住究竟会如何,白少阳不敢多想,总之不能被抓住。这时候还考虑什么斯文不斯文的呀!
撒腿跑呗!
白少阳不管三七二十一,撒腿便跑,一个是为了活命,一个只是为了抓人,心态自然不一样。
白少阳也不敢回头望,只感觉一阵风哗哗的拍打着自己的脸,不是凉凉的感觉,而是辣辣的味道。此时此刻,白少阳的眼睛是辣的,鼻子是酸的,脑袋是混乱的。
白少阳疯狂的如脱缰野马,狂奔几十里,累得咯吐白沫,全身抽筋,总算把追自己的人给甩了。
此刻,白少阳脚底下踩着的地方叫做云州城,一个山贼遍地的地方。
看着人来人往,皆是古装打扮,白少阳确认自己是死后重生了,只不过是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。
妈拉个巴子!
穿越成一个乞丐了?
呵呵…
白少阳的鞋子已经跑丢了一只,头发也变得蓬松凌乱,但不变的是那张帅气的脸庞。
白少阳双臂下垂,一脸的死像,现在唯一值得高兴的就是上天给了他一张帅气的脸,除此之外,一无所有。
“让我长这么帅有什么用?能当饭吃吗?”
白少阳虽然想大哭大闹,想想还是算了,狂奔了几十里,早就虚脱了,哪里还有什么力气哭闹。
对于这个世界的了解完全处于一无所知的状态,至于刚才那个地方,穷的只剩下几块床板的那个家不回去也罢。
眼前最要紧的事情是找一个安身之处,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。
刚刚经历过战火洗礼的云州城,满目苍痍,到处弥漫着还未消尽硝烟味道。
所以,此刻男人是稀罕物,特别是像白少阳这样的粉嫩少年更是如此。
正当白少阳迷茫饥饿之时,一个威猛中年大叔骑着高头大马从人群而过,他的身后跟着数十人。
瑟瑟发抖的白少阳,柔弱孤独可怜的形象勾起了中年大叔的同情,成功男人向来都有保护弱者的冲动,看到如此帅气的少年更是有要将其收入麾下的冲动。
中年大叔停住了马,下得马来,上下打量着白少阳,如摸捏牲口一般四处摸捏白少阳后得出一个结论
此少年骨骼惊奇,必是练武奇才!若能为我所用,岂不是又添一猛将?
此时的白少阳因为奔跑过猛,体力耗费殆尽,加上饥渴难耐,于是也就没心情理会这个中年大叔了,现在只要谁给口吃的,白少阳就愿意跟着走。
毕竟,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。
中年大叔不由分说把白少阳绑了,丢上了运粮车,然后率领着一干人马,浩浩荡荡踏着尘土离去。
白少阳也懒得叫唤几声,此时此刻,能省一点吐沫都是好的,天知道什么时候能有口吃的,有口喝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