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ne)的协助下,于1819年译成《旧约》。圣经全书定名为《神天圣书》,1823年在马六甲出版。与此同时,英国浸礼会传教士马士曼(joshua arshan)和出生于澳门的亚美尼亚人拉沙(joannesssar)也译出一部汉文圣经,成为“马士曼&;拉沙译本”,1822年在印度印行。这两个译本行销不广,但因是最早的中文圣经而地位显著,并为日后的圣经汉译奠定了基础。不久,西方来华的传教士日渐增多,他们各有不同的国籍背景,对译经的要求也各不相同。1830年前后,一个由麦都思(.h.dhurst)、郭实腊(k.f.a.gutzff)、裨治文(e.c. an)和马礼逊之子小马礼逊(j.r.orrin)组成的四人小组决定重译圣经。《新约》由麦都思担任主译,1835年完成,1837年取名《新遗诏书》在巴塔维亚出版。《旧约》大多出自郭实腊之手,1840年以《旧遗诏书》为名出版。此译本的主要贡献在文体和专门用语方面,其文体与术语为日后的译经了有益的借鉴,该书曾流传于太平天国军中,太平天国文告引用的经文大多录自其中。19世纪中期又有若干译本问世,如“代表译本”(the delegates’ version,1852)、“裨治文译本”(1862)、“胡德迈译本”(1866)和“高德译本”(1868),它们都用文言翻译。
鸦片战争以后,中国海禁开放,对外接触频繁,加之太平天国运动的冲击,传统观念逐渐动摇,一批有识之士意识到开启民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。于是,在文字方面,一种比较通俗易懂的“浅文理”(半文言)语言逐渐取代文言文而流传于民间;同时,白话文也日渐盛行。在此背景下,一些有见识的传教士感到,只有用“浅文理”乃至白话文译经,圣经才能在中国普及。“浅文理”译经最初成果,是新教传教士杨格非(john griffith)翻译的《新约》(1885年首版,1889年修订版)。继而又有包约翰(john s.gde)合译的《新约全书》(1889)和施约瑟(s.t.schereschesky)翻译的《新旧约全书》(1902)。白话文译本有以下数种:“麦都思&;施敦力译本”(1857)、“北京语《新约》译本”(1866)、“施约瑟《旧约》译本”(1875)、“杨格非《新约》译本”(1889)。在此前后,国内各地还出现一批方言译本,有的译了圣经全书,有的只译出部分经卷。译出圣经全书的有10种:“蒙古语译本”(1880)、“客家语译本”(1886)、“福州语译本”(1891)、“广州语译本”(1894)、“宁波语译本”(1901)、“厦门语译本”(1902)、“上海语译本”(1908)、“苏州语译本”(1908)、“兴化语译本”(1912)、“台州语译本”(1914)。此外还有少数民族语言的“部落译本”。
中国近代圣经翻译的最高成就当推“五四”前夕出版的“国语和合译本”。1890年,英美各地来华传教士的代表在上海召开大会,决定集体翻译一部能为各教派通用的汉文译本,并成立3个委员会,分别从事文理(文言文)、浅文理和国语和合译本的翻译。国语本译委会次年正式开始工作,至1904年译出《新约》,1907年出版,《旧约》于1919年印行面世。1919年2月,“国语和合译本”《新旧约全书》出版发行,很快传遍南北各省,销量远胜于其它版本,逐渐成为中国教会唯一采用的圣经译本。此译本为中国教会开拓了白话文译经的新纪元,并对“五四”时期的白话文运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。它的出现也是西方传教士翻译中文圣经的结束。
此后,中国圣经学者便开始了独立的译经工作。20世纪30至70年代,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