庭的问题,不是还有师姐吗?
当然了,根据天天法律网的规则,在网上注册的律师是不能擅自留联系方式的,这是网站方面为避免存在私下交易的保障。要知道,通过网站成交的案件委托,网站是要拿走20的。
郝好向“0”发出了一个委托意向,这是网站设置好的一个功能,包括了价格信息等等。咨询人可以在线支付费用,然后获取律师的联系方式。如果咨询人最终没有委托律师,网站方面就会把预付的律师费用退还。
n,也就是无法避免咨询人与律师见面后达成私下协议,而慌称没有达成委托协议。这个只能由网站方面承担,但现在毕竟是资讯时代,所有的判决书都会上网的。如果事后网站发现存在私下交易的情形,会把律师的账号做永久封号处理。
也正是如此,需要在天天法律网上找业务的律师不会冒险做私下交易;不需要在天天法律网上找业务的律师,也不会看中那点利益。
郝好在和“0”取得联系后,两人约定了见面的时间,“0”将到律所来办理委托手续。在郝好看来,这个单子算是十拿九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