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婚终究是没结成。众宾客高高兴兴的来,满腹疑惑的走。他们不知道,为什么这对新人到了最后一步,选择了放弃和退缩。
而真正知道事实真相的人,都选择将其永远的烂在肚子里。
人都是善变且善忘的,日子一天天,很快,一个星期就这样过去。
少有人再提起这件事情。
毕竟怎么选择,都是人家的自由,乱嚼舌根的人不会有好下场。
这一个星期以来,北暮的生活很是安定,不过是新娘还是新郎,都没有来找他麻烦。
看来当初那通狗屁不通的嘴炮,成功的唬住了两人。
当然,要说一点风波也没有,那也的确不可能。
他遭遇了一些小小的麻烦,而这麻烦的源头就在于
叮咚~
此时的北暮正瘫在沙方上,看着洋子小姐的节目,闻声拍了拍明美的脑袋,“小兰来了,去给她开下门。”
明美极不情愿的从沙发上爬起,臭着一张小脸,趿着拖鞋走到玄关,把门旋开。
“里美有没有想姐姐啊。”
明美侧身放她进来,一句话都没有说。
对于小姑娘的反应,小兰也早已习以为常。她换好拖鞋,然后提溜着东西走进厨房。
没错,北暮所遇到的小小麻烦就来源于小兰。后,小兰回去是越想越后悔。
然后她就做出了一个决定,首先她要到了北暮的住址,然后第二天一大早就赶了过来。
刚一进门,她就宣布要承包北暮家所有的家务活,不能让现在的他再累着。
这一下可是让北暮犯了难。
一是他根本就不会累着。本来家里的所有活计,都不是他做。
二是,这对于小兰来说太辛苦了。她现在是高中生,本来课业就已经够繁重,现在每天照顾完家里两男人,还得大老远跑过来再照顾他。
三是,不知道为什么明美就是和小兰不对付,当初她一看见小兰进来,整个人就炸了毛。当天晚上,更是吵吵闹闹,把他烦的都没法休息。
这一点也是北暮最想不明白的一点,在他看来,这两人相性应该是会很好的。
都是很善良的人,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明美死活看小兰不顺眼。
然鹅理由一大堆,就是没法说服小兰放弃她的计划。
最后双方各退一步,周六日被小兰承包了。
看着小兰在厨房里忙前忙后,北暮指指明美,示意她去帮忙打个下手,然后不出意外的吃了瘪。
明美把头甩到一边,根本不带鸟他的。
行吧,“这可是苦了老哥和柯南了,你一来,他俩的饭就没个着落了。”
“不会的,楼下有咖啡厅,他们可以去那里吃饭。一直吃我做的饭,我看那俩家伙也腻了。”
谦虚,又谦虚了。希望下次看见柯南,不会被他麻翻。最近总感觉脖子冷飕飕的。
明美死盯着北暮的后脑勺,琢磨在哪里下刀会比较好。她真想把北暮的脑壳撬开,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。
他到底怎么想的。医生给出的诊断结果是,组织挫伤加轻微脑震荡。可他这表现完全就是脑子被踢坏了啊。
不仅同意那个笨女人过来,竟然还让她在这里留宿。
那是她的床!那是她的阳台!那是她独享的ont!
侵占了她的私有领土!这是战争!
他竟然还一脸无所谓。
就很气。
“暮哥,里美过来吃饭了。”
饭后,北暮靠在椅子上,偶尔这样换换口味,好像也不错。
可惜的是,小兰不同意他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吃饭,非要上餐桌。
嘛,人要懂得知足常乐,太挑剔老天都会看不下去的。
小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