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面又是一层肥肉,紧跟着又是一层瘦肉,层次分明,又不见锋棱。
红烧肉中若放入土豆,那么土豆会吸收部分汤汁,口感浓郁,最宜下饭。
余夏个人也很喜欢吃红烧肉,早些年,农村凡有婚丧嫁娶,都要大摆筵席,找三五个乡村厨师过来,约亲戚相好、左邻右舍“打忙工”。
余夏很乐意参加这样的活动的,可以在厨师的指导下亲身实践,就这样居然学会了做红烧肉。
买来猪肉拔去粗毛,刮洗几遍,用火通条烫去毛茬,切成大块,放入清水锅中,加入盐、花椒、大料,大火炖煮,文火焖熟,煮到七八分熟,能用筷子穿透即可,太过则影响爽脆的口感。
猪肉起锅后立即投入冷水中降温,待凉后将其片成薄片,加水姜蒜汁、盐拌匀,吃起来绵筋中有快刀斩乱麻的脆嫩。
北宋大文豪苏东坡也对红烧肉推崇备至,焖肉的皮,煮它的肉,既酥又烂,吃后口齿流香。
“都给我等一等,公子等下也要来,你们必须等公子动了筷子才可以吃。”刘扬小声的警告着自己的弟弟和妹妹。
因为刘扬担心不警告的话,这两个小家伙会忍不住,因为口水都快流成河了。
一盆子红烧肉,一盆米饭,一盆馒头,就是这么的直接,粗犷。
就在红烧肉上完之后,余夏也走进了食堂,一见到余夏,所有坐在桌子上的竹山城城民立即跪在一边喊道:“公子万安。”
那场面十分的宏大,余夏微笑着道:“都起来吧都起来吧。”
这样竹山城的城民才站了起来,不过,去没有落座,等到余夏走上了高台,坐下之后,所有的竹山城城民才在余夏的示意下坐了下来。
余夏的台上,也坐了十个人,他们是余夏,林月,五位管事和林守成,马直还有林义俞,马直是因为击杀了秦猛虎所以这次被请上来和余夏坐在一起。
林义俞则是一位他的一团三营杀死的强盗最多,所以也被请了上来。
两人对可以坐在余夏的身边,那是显得十分的激动,他们很崇拜余夏,为什么因为余夏给了他们神仙一般的日子,让他们和他们的家人无忧无虑,所以他们心中知道,要想守护这样的日子,那就要用自己的生命守护好余夏,因为余夏就是他们的天,就是他们的一切。